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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指引

东莞市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办理指南


一、《城市排水设施接驳信息登记表》办理

  在申请排水许可证之前,需完成《城市排水设施接驳信息登记表》手续。《城市排水设施接驳信息登记表》由各镇街(园区)排水主管部门(或第三方审核单位)负责,申请人需到各镇街(园区)排水主管部门(或第三方审核单位)提交办理。
  各镇街(园区)排水主管部门(或第三方审核单位)对排水户接驳入管方案进行现场核查,提出审核意见。现场核查的具体内容为:排水户申请入管的污水类型、污水预处理情况、厂区污水管道、检查井、在线监控设备(如有)、接驳管现状及外接城镇污水管道去向等情况。
  排水户竣工完成之后,各镇街(园区)排水主管部门(或第三方审核单位)对现场施工情况进行验收,并出具验收意见。

二、排水许可证申请办理材料:

  1. 《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》
  2. 排水隐蔽工程竣工报告(即《城市排水设施接驳信息登记表》)
  3. 排水户内部排水管网、专用检测井、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材料
  4. 排水户法人单位盖章并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排水水质合格、排水量书面承诺书
  5. 已安装的水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有关材料